| 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返校核定流程-西安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

申请流程 | 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返校核定流程

作者: 时间:2022-04-07 点击数:

一、出发前准备及申请

1. 熟悉项目

点击查看最新发布项目列表

点击按国家地区查找:本科2+2、学期交流、假期游学及社会实践、国家公派(点击进入国家公派项目页面)

本科生选拔条件:

I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学习和环境适应能力,对国外求学生活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

I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品学兼优;

I 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和学校名誉,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派出及返校,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I 毕业学期无法参加学期交流项目,且毕业学期无法申请当年暑期项目


A. 本科生参加假期访学、实习项目将有1-2个“双创”技能学分,学分授予将由教务处在每学年结束前统一给出 :项目类型:创新思维及实践活动,项目名称:国际合作、交流或研修计划,学分标准:90天以内1个学分,90天(含)以上2个学分

B. 报名学生请加入XATU出国(境)项目交流群”QQ:225058889,与往届参加境外交流项目的同学交流经验;申请时请说明年级和专业;

C. 同时关注“西安工业大学国际处”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出国留学、交流项目及各类奖学金发布情况等。


2. 项目申请:本科生出国境校内审核流程

1) 填写申请表:

假期/实习类项目【申请】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_假期游学实习项目.docx(完成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

学期/2+2/3+1项目【申请】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_学分类项目.docx(填写时需获悉交换学期在外拟修课程,拟替代该学期在西安工业大学应修课程,以及返校后应补课程。请与学院老师做好课程学分转换的协调,完成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如学生在大一下学期申请大二上学期交流访学,则学院教秘及教学负责人审核栏需完成新生院及归属学院双签)

本科2+2项目→请务必查看本流程最后有关本科2+2申请的注意事项“9. 本科2+2项目毕业学位申请注意事项及返校手续办理”

2) 赴台湾地区需额外填写以下材料→【申请】学生赴台备案表_信息登记表.docx(只填写标黄部分,只需发送国际处电子文档)

3)提交→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责任书.pdf,本人与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签字;赴台学生版→西安工业大学学生赴台交流学习责任告知书.pdf (赴台版需提交一式两份)。

4)提交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赴台通行证)首页复印件+境外人身意外医疗伤害险保单复印件(时间跨度必须为离开中国大陆之日起生效,返回中国大陆境内之日失效,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额度总额最少为五十万元人民币)。

↑↑↑完成需要的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后,将以上纸质版材料(各一份)送至国际处交流合作科双创楼219,护照、保险(保险应确定行程及买好机票后再行购买)等材料可后期补充提交电子版材料,首次提交必须含申请表+责任书原件完成校内审批前请勿进行假期项目的费用缴纳等流程!!

*等待校内行前教育通知,赴海外参加项目学生必须参加行前教育。


3. 材料准备及提交

参照项目的最新招生简章,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完成项目申请流程;如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处,请严格遵照截止时间提交。

在申请初始阶段务必注意以下环节:

1)学生在准备申请项目时请确保持有有效护照,在拿到签证前切勿提前购买机票!

2) 请提前准备项目所需语言能力证书(英语等级查看)或相关官方证明

3) 根据项目要求,如需中英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服务指南-证明办理)等,请务必提备好

4) QQ邮箱以及数字结尾邮箱如163等,在与境外沟通重出错频率极高,应在申请境外项目时及时更换邮箱(outlook/sina等)

5)在申请过程中,如需国际处转交材料,请自行检查好所需材料,按申请学校所需内容及顺序整理好送至双创楼219国际处办公室。

6)某些境外学校可能会将录取通知书平邮寄至学校,请在对方确认寄出后主动到学校收发室(教三一层西侧)查询。平邮寄到后20内无人领取,邮局将处理该邮件无法找回

7)网申阶段需填写国际处邮寄地址请准确无误填写:https://gjc.xatu.edu.cn/gywm/lxwm.htm 电话请留存本人手机号,方便国内邮递员联系。


4. 确认申请结果|缓考|中途退出等事宜

1)国际处(港澳台办)审批校内申请完成后请学生前往国际处完成后续材料递交等工作,并等待行前教育通知。

2)缓考手续办理:学生在填写出国申请表时,如需缓考,辅导员应告知学生自行办理缓考方式,即学生本人在网上申请可缓考科目,需上传国际处电子版证明。注意:实践课程环节无补考,所以无法申请缓考,只可重修。

3)如学生已提交申请表,但决定退出项目,需本人至国际处说明情况并签字作废申请表;

4)申请学期项目的学生教务处将自动为其办理保留学籍(休学),如未签字做废申请表,将影响学生后续课程安排及日后参加各类境外交流项目资格。


5. 行前教育

学生需参加国际处组织的行前教育,并本人签到。具体时间请注意国际处XATU出国境项目交流群(QQ群):225058889(每学期两次,学生可自行选择参加其中任意一次);同时请自行查看→中国公民在境外应遵守的相关法规,并下载查看中国领事保护指南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生,需向国际处请假并填写《行前教育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故缺席,取消后续评奖资格。


6. 出境手续办理

自行办理签证等相关事宜,登陆目的国驻华大使馆网站查阅并准备签证所需材料,并自行持护照、费用证明及其他有效证件到使馆申请签证。 签证办理请查询此处,寻找正规签证中心或代办机构。有关机票重要提示:在顺利拿到签证之前,切勿出票!(可预订机票用于办理签证,但不应提前购买,尤其是不可退款的航空公司)

台湾地区项目请严格遵照赴台交流流程办理各项手续执行,请仔细阅读http://police.xa.gov.cn/crj/guide_detail.html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应邀赴台”页面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二、境外期间按计划完成课程安排

1. 交流期间请遵照入境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并完成既定课程安排;

2. 如果因到访合作机构课程、项目计划调整,导致学生交流,学习计划调整,学生需与责任导师以及学校国际处联系,商定调整的办法,重新制订学习计划,否则返校后学分将无法兑换

3. 学生在协议学校学习期间应遵守赴国(境)外学习协议相关规定,须严格遵守学校批准的境外交流期限,一般不得延长、缩短或更改时间。如要中途放弃,须事先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批准后方可提前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可根据获得学分情况确定在原专业的学习进程,继续进行原专业课程的学习。

4. 公派留学人员在外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后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网址:https://apply.csc.edu.cn)提交学习/研修报告,并同时将研修报告提交学院及国际处。公派本科插班生每3个月学向学校提交学习/研修报告。


三、完成返校手续

1. 假期项目 返校后1周内应:

本人填写→【返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返校项目报告.docx(如有本校带队老师,则需带队老师在“完成项目情况认定人”一栏给出评语及签字后提交扫描版,如无带队老师则直接提交Word电子版),并按照报告首页提交的项目完成证明(结业证书/结课证书) 扫描版、照片(每张照片应大于1M/鼓励大家发送自制视频或Vlog,如整体尺寸过大可发送云盘存储链接)

↑↑ 以上资料请以单独附件形式(勿发压缩包)一同发送至邮箱application.io@xatu.edu.cn ↑↑注明邮件标题:“xx项目+年份+姓名+本科生返校手续”。如有带队老师,则由带队老师向教务处提交成绩,给出技能学分,如无带队老师,则由评审委员会审定项目报告后给出双创技能学分。


2. 学期交流项目 返校后2周内应提交以校材料:

1) 本人填写→【返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返校项目报告.docx(如有本校带队老师,则需带队老师在“完成项目情况认定人”一栏给出评语及签字后提交扫描版,如无带队老师则直接提交Word电子版),并按照报告首页提交的项目完成证明(结业证书/结课证书) 扫描版、照片(每张照片应大于1M/鼓励大家发送自制视频或Vlog,如整体尺寸过大可发送云盘存储链接)

↑↑以上资料请以单独附件形式(勿发压缩包)一同发送至邮箱application.io@xatu.edu.cn ↑↑注明邮件标题:“xx项目+年份+姓名+本科生返校手续”

2)如需学分兑换:本人填写→【学分认定】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学分认定申请表(短期交流项目).docx,完成学院审核,同时附交流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对应的中文翻译件(自行翻译+国际处审核盖章)/ 成绩评定说明/有关课程内容说明(中文)等材料,以交流学校为单位(如该交流院校本学期有4人我校交换生,则4人完成学分审核后将审核表与以上各项材料统一提交)提交审核表与成绩单等材料原件至国际处交流合作科,审核后统一交至教务处质监科,用以完成学分转换。

***本科2+2项目毕业学位申请注意事项及返校手续办理

1)原则上学生应完成本校前两年所有课程

2)参加“2+2”项目的学生在赴外交流学习期间,应在协议学校指定专业就读并获得相应课程学分,不得擅自转往其他学校,不得擅自更改修读专业,否则,学校不予认定成绩。若有就读学校、专业等调整,须及时与学院联系,制定新的交流学习计划,并报教务处批准。

3)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拿到协议学校毕业学位证书,学生申请我校毕业、学位申请条件如下:

· 修够我校本专业核心课程所需学分(行前学生应知晓具体核心课程学分并与专业负责导师决定学习计划),其余课程按照要求折换为本校选修课程

· 填写→【学分认定】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学分认定申请表(2+2项目).docx并完成学院审核,同时附交流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中文翻译件(自行翻译,翻译件需国际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成绩评定说明/有关课程内容说明(中文)等材料,送交教务处质监科,用以完成学分转换。

4)如按时拿到协议学校毕业学位证书,完成交流学习计划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则视同满足我校毕业条件

5)应在相应年度的5月 20 日之前完成学分认定审批,提出毕业审核申请和学位授予申请,若未按要求参加新华社毕业生信息采集照像的,还需提交蓝色背景的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逾期不再接受当年度的毕业审核申请和学位授予申请。

6)学院完成学分认定后,提出毕业审核意见,报教务处审核。若成绩合格,则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若需补修课程,则在补修课程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在满足毕业审核条件后,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赴国外交流学习的学生进行学位授予审核,审核合格并报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 项目资助

本年度是否有出国交流项目资助,根据本年度学校具体政策决定。如本年度有出国交流项目资助,以上资料由学院、国际处审批批准后,每学期中后期召开专项基金评审工作组评定会议,评审完成后发放项目资助。学期/学位项目资助为返校后一次性发放。请关注每学期开学国际处官网首页有关基金申请的通知公告。未按时签字报到并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助,基金发放时间为每学期中后期。

西安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电话:+86-29-86173189  邮编:710021
ICP备案号:陕ICP备1500039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