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返校核定流程-西安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

申请流程 | 研究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返校核定流程

作者: 时间:2024-07-11 点击数:

一、出发前准备及申请

1. 熟悉项目

点击查看最新发布项目信息

点击查看项目分类一览:研究生1+1+1、学期交流、假期访学、社会实践、国家公派(点击进入国家公派项目页面)

选拔条件:

l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学习和环境适应能力,对国外求学生活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

l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品学兼优;

l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和学校名誉,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派出及返校,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l毕业学期无法参加学期交流项目,且毕业学期无法申请当年暑期项目

➢ 报名学生请加入“XATU出国(境)项目交流群”QQ:225058889,与往届参加境外交流项目的同学交流经验;申请时请说明年级和专业;

➢ 同时可关注“西安工业大学国际处”微信公众平台,及时获取出国留学、交流项目及各类奖学金发布情况等。


2. 填表申请,完成校内审批

1)申请表(假期/实习类项目及学期/学位/国家公派项目):→ 【申请】研究生 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_2021.docx:研究生参与所有项目需得到本人导师同意,填写并完成学院、研究生院(双创楼201培养办公室86173231)审核;(注意,公派类及不申请资助类学生,无需填写“个人申请”栏的4、5条内容。)

2)《学习计划审批表》:与责任导师协商、制定交流学习的计划后填写提交 →【申请】研究生 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习计划审批表.docx

3)赴台湾地区需额外填写以下材料→【申请】学生赴台备案表_信息登记表.docx (填写标黄部分,只需发送国际处电子文档);

4)提交→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责任书.pdf,本人与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签字;赴台学生版→西安工业大学学生赴台交流学习责任告知书.pdf(赴台版需提交一式两份)。

5)提交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赴台通行证)首页复印件+境外人身意外医疗伤害险保单复印件(时间跨度必须为离开中国大陆之日起生效,返回中国大陆境内之日失效,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额度总额最少为五十万元人民币)。

注:完成所在学院签字审核、研究生院(双创楼201培养办公室,86173231)签字审核后,将以上纸质版材料(各一份)送至国际处交流合作科双创楼219,护照、保险(保险应确定行程及买好机票后再行购买)等材料可后期补充提交电子版材料,首次提交必须含申请表+责任书原件。完成校内审批前请勿进行假期项目的费用缴纳等流程!!

***加入学校出国境项目交流群(QQ群):225058889(后续重要通知发布渠道,加入请修改群昵称为“年级+学院+姓名”否则一律移除);

***等待校内行前教育通知,赴海外参加项目学生必须参加行前教育。


3. 材料准备环节

➢ 参照项目的最新招生简章,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完成项目申请流程;如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处,请严格遵照截止时间提交。

➢ 在申请初始阶段务必注意以下环节:

1)学生在准备申请项目时请确保持有有效护照,在拿到签证前切勿提前购买机票!

2) 请提前准备项目所需语言能力证书(英语等级查看)或相关官方证明

3) 根据项目要求,如需中英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服务指南-证明办理)等,请务必提备好

4) QQ邮箱以及数字结尾邮箱如163等,在与境外沟通重出错频率极高,应在申请境外项目时及时更换邮箱(outlook/sina等)

5)在申请过程中,如需国际处转交材料,请自行检查好所需材料,按申请学校所需内容及顺序整理好送至双创楼219室国际处办公室。

6)某些境外学校可能会将录取通知书平邮寄至学校,请在对方确认寄出后主动到学校收发室(教三一层西侧)查询。平邮寄到后20内无人领取,邮局将处理该邮件无法找回

7)网申阶段需填写国际处邮寄地址请准确无误填写:https://gjc.xatu.edu.cn/gywm/lxwm.htm 电话请留存本人手机号,方便国内邮递员联系。


4. 确认申请结果

➢ 国际处(港澳台办)审批校内申请完成后请学生前往国际处完成后续材料递交等工工作,并等待行前教育通知。

➢ 如学生已提交申请表,但决定退出项目,需本人至国际处说明情况并签字作废申请表;

如未签字做废申请表,将影响学生后续课程安排及日后参加各类境外交流项目资格。


5. 行前教育

➢ 学生需参加国际处组织的行前教育,并本人签到。具体时间请注意国际处XATU出国境项目交流群(QQ群):225058889(每学期两次,学生可自行选择参加其中任意一次);

➢ 每位参加学校国境外交流项目的学生必须参加行前教育,同时请自行查看→中国公民在境外应遵守的相关法规,并下载查看→中国领事保护指南;

➢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生,需向国际处请假并填写《行前教育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否则视为无故缺席,取消后续评奖资格。


6. 出境手续办理

➢ 自行办理签证等相关事宜,登陆目的国驻华大使馆网站查阅并准备签证所需材料,并自行持护照、费用证明及其他有效证件到使馆申请签证。

➢ 签证办理请寻找正规签证中心或代办机构。有关机票重要提示:在顺利拿到签证之前,切勿出票!(可预订机票用于办理签证,但不应提前购买,尤其是不可退款的航空公司)

➢ 台湾地区项目请严格遵照赴台交流流程办理各项手续执行,请仔细阅读 http://police.xa.gov.cn/crj/guide_detail.html 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应邀赴台”页面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二、境外期间按计划完成课程安排

➢ 交流期间请遵照入境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并完成既定课程安排;

➢ 如果因为到访合作机构课程、项目计划调整,导致学生交流,学习计划调整,学生需与责任导师以及学校国际处联系,商定调整的办法,重新制订学习计划。

➢ 须严格遵守学校批准的境外交流期限,一般不得延长、缩短或更改时间。硕士研究生在外联合培养时间不超过一年。确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或缩短在外培养时间的,应提前三个月办理延长或缩短手续,填写→【境外期间】研究生 国际交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学院批准后送至国际处。经学校及国家有关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博士研究生在外联合培养的时间须和导师商议确定。 

➢ 公派留学人员在外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后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网址:https://apply.csc.edu.cn)提交学习/研修报告,并同时将研修报告提交学院及国际处,公派研究生每学期末提交学习/研修报告。

 


三、返校手续

1. 假期项目返校后1周内应:

➢ 本人填写→【返校】研究生 国(境)外交流学习返校项目报告.docx,(并按照报告要求提交回国登记表、项目完成证明(结业证书/结课证书) 扫描版、照片(每张照片应大于1M/鼓励大家发送自制视频或Vlog,如整体尺寸过大可发送云盘存储链接)

I. 报告整体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邮箱application.io@xatu.edu.cn标题须为“xx项+年份+姓名+研究生返校手续”。

II. 报告第一部分回国登记表请完成学院审核意见栏、研究生院意见栏签字后,纸质版交至国际处双创楼219。


2. 学期/学位交流项目返校后2周内应:

本人填写→【返校】研究生 国(境)外交流学习返校项目报告.docx,(并按照报告要求提交回国登记表、项目完成证明(结业证书/结课证书) 扫描版、照片(每张照片应大于1M/鼓励大家发送自制视频或Vlog,如整体尺寸过大可发送云盘存储链接)

I. 报告整体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邮箱application.io@xatu.edu.cn标题须为“xx项+年份+姓名+研究生返校手续”。

II. 报告第一部分回国登记表请完成学院审核意见栏、研究生院意见栏签字后,纸质版交至国际处双创楼219。

如需进行学分审核认定,须填写【返校】研究生 国(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提交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评定。


3. 项目资助申请

本年度是否有出国交流项目资助,根据本年度学校具体政策决定。如本年度有出国交流项目资助,则以上资料由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处审批批准后,每学期中后期召开专项基金评审工作组评定会议,评审完成后发放项目资助。学期/学位项目资助为返校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时间节点请注意每学期开学国际处官网或境外管理QQ群有关基金申请的通知公告,未按时签字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助。

西安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电话:+86-29-86173189  邮编:7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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